国家药监局召开医疗器械注册人试点工作总结会
5月14日,国家药监局在上海召开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总结会,总结交流2017年以来我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经验,研究部署下一步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制度相关要求。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5月14日,国家药监局在上海召开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总结会,总结交流2017年以来我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经验,研究部署下一步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、备案人制度相关要求。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国际规范化组织(InternatStandardOrganizISO制定并发布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规范中,20世纪80年代。对医疗器械作了定义。据此,国在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条中对医疗器械做出如下定义: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、设备、器具、资料或者其他物品,包括所需的软件
为提高河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率,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,5月13日,省药监局印发了《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研发上市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医院说用国内创新产品不成熟,企业说医院歧视民族品牌——
对于国产医疗器械创新产品遭遇的“医院门”,医院和企业“婆说婆有理、公说公有理”。医院的理由是:医疗器械创新产品质量不过关,用起来有风险。企业却认为:医院歧视民族品牌,采购时不问质量、价格,只买进口的。
5月8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程序》)。《工作程序》共15条,明确了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分类目录》)动态调整原则和调整种类、调整建议提出方式和材料要求及调整意见审定的工作程序等内容。该工作程序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在国内销售医疗器械的主要渠道是医院、药店及专业的医疗器械店。近年来,全国医疗机构数目的稳步增长,而且这种趋势具有一定稳定性,未来几年将带来大量的医疗基础设施投入,医疗器械作为医疗基础设施的一部分,必然会受益于整个行业扩容所带来的利好,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也将显著受益。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国办发〔2021〕16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 …